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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神堂峪村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神堂峪明长城及城堡相关设计方案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8〕409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怀柔区雁栖镇神堂峪村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18〕26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怀柔区雁栖镇神堂峪村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神堂峪明长城及城堡相关设计方案。
二、对该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应将建设工程严格控制在保护范围外以。同时,应组织专业考古机构对建设区域进行先期考古调查、勘探和必要的考古发掘。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组织研究、评估和专家论证,并根据评估结论,提出调整方案。
(二)应进一步评估建设项目对神堂峪明长城及城堡景观风貌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减少连续立面宽度,压缩建筑体量, 补充有关上下水、排污设计的说明。外立面装修应选取当地传统材料,但不宜机械照搬古建筑形制。应选取当地常见植被,增加屋顶及立面绿化面积,最大程度降低对长城周边景观风貌的影响。
(三)细化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监测措施、应急预案、环境修复措施,完善施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场地布置、施工组织、生态保护、景观控制等要求,做好粉尘、废弃物等污染物处置。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实施。
四、请你局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文物及周边环境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国家文物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