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城资讯>内蒙古赤峰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

内蒙古赤峰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28
作者:

4月3日,赤峰市文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分析当前文物工作形势,全面部署2018年赤峰市文物工作。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金桩,赤峰市政协副主席、赤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文物局局长于凤先,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兴飞,赤峰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文物局副局长陶建英出席了会议。

周金桩在讲话中指出,全市文物工作战线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传承中华文化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对文物工作重要性认识,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周金桩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反思存在问题,采取有利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坚决守住文物安全底线。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财力、人力、物力投入,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功能,广泛宣传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于凤先作了全市文物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日益重视文物保护事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文物工作体制机制渐趋完善,机构队伍逐步壮大,执法能力不断加强,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文物法制建设和文物知识宣传不断拓展,全社会文物保护的积极性普遍提高,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文物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惠及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今后一段时间赤峰市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稳步推进申遗工作;二是加大力度开展文物安全工作;三是持续加强文物保护项目工作;四是不断提高文物服务经济社会水平,大力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五是切实加强长城保护工作;六是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执法体系;八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物保护水平;九是促进合理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好更多地惠及群众。

会上,市政府与12个旗县区政府签订了《赤峰市文物保护工作责任状》、《赤峰市长城保护工作责任状》。

此次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赤峰市组织开展规模最大的一次文物工作会议。全市100多位来自赤峰市各相关委办局,各旗县区分管领导,各旗县区民委、公安局、文化局、文物局、文物管理所或博物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赤峰市文物局)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