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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河北承德李家营至北京平谷段穿越明长城工程方案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07-04
作者:
办保函〔2017〕743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新建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河北承德李家营至北京平谷段穿越明长城工程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7〕10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应补充拟建项目涉及明长城保护区划图及对应的管理规定、项目所在地地质勘察等基础资料。
二、应补充拟开挖隧道的具体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若经分析评估,确需采用爆破法施工,应补充爆破施工振动对长城的影响评估和文物安全控制值,相关数据和评估结论应符合《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 50452-2008)》的要求。
三、应补充隧道口设计图,及其与长城的相对位置关系图。应通过绿化遮挡等措施,尽量减少隧道口和相关设施对长城周边环境景观的影响。
四、应补充高速公路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长城、隧道、山体的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
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初审同意后,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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