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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门头沟区长城沿河城关堡城墙保护修缮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6-27
作者: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京门头沟区长城—沿河城关堡(110109353102170001号)城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18〕40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开展北京门头沟区长城沿河城关堡(长城认定编码:110109353102170001)城墙保护修缮工作。

二、该工作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应切实加强前期勘察研究,核实拟修缮长城段落的主要形制、做法及工艺。补充2002年、2015年城墙墙体实施修缮效果的评估和2016年险情原因,指导完善设计方案。

(二)应进一步分析城墙病害类型、范围、成因和发展趋势,监测明显沉降部位,搜集和分析下沉数据,明确城墙墙体裂缝深度、走向及分布数量,为方案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抢险加固为主,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明确不同部位、不同类型病害的具体保护措施。城墙南三段、南四段、南五段、东一段、东二段外墙体臌胀、外闪,不宜全部采取拆卸重砌方式,应根据病害成因研提详细的保护措施和技术要求。

(四)进一步细化工程做法,明确材料、施工工序和质量的具体要求。不宜采用灌浆方式处理墙体全部裂缝,应重点解决墙体结构稳定性问题,并注意防止灌浆导致墙体进一步外闪。补充墙体外侧砌石、内部碎石、夯土填芯等施工要求。

(五)规范勘察设计文本,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做好方案编制工作。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指导相关单位编制项目方案,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具体方案报我局备案。

四、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施工中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六、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七、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维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八、请你局敦促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我局《关于北京门头沟区沿河城关堡(110109353102170001号)城墙抢险加固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1239号),尽快开展该段城墙保护工作,及时排除文物险情。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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