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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永昌明长城抢险加固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6-27
作者:

文物保函〔2018〕642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永昌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甘文局发〔2018〕6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展永昌明长城方沟农场长城(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82101170017)、华家沟农场长城1段(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82101170018)、华家沟农场长城2段(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82101170019)、金川西长城6段(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82101170051)、方沟农场敌台(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52101170014)、华家沟农场1号敌台(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52101170015)、金川西2号敌台(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52101170024)抢险保护项目。

二、设计方案应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长城保护维修工作指导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加强现场勘察和研究,明确工程性质、施工范围,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量和施工强度。

(二)应加强历史价值、城墙和敌台构造、传统工艺等方面研究,深入勘察坍塌、裂隙和基础掏蚀等病害类型、程度、发展趋势等,量化病害程度和工程量,并在图纸上明确标识。

(三)应以抢险加固为主,重点解决影响文物安全的结构稳定性问题,明确补砌、夯筑、支护、裂隙填补等措施的具体部位、操作流程、工艺要求等,进一步核减锚杆加固范围、数量,增强可操作性。

(四)慎重采用化学试剂进行固土或表面防风化,客观评估“新材料SH”的使用效果,并进行必要的实验室和现场试验,确定有效后方可小范围使用。

(五)应根据文物险情状况,按照轻重缓急科学细化拟实施项目分期,分步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三、具体工程方案由你局根据上述要求指导相关单位编制,并经你局批准后实施,方案报我局备案。

四、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施工中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六、项目竣工后,由你局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七、请你局切实加强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维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八、暂不同意金川西长城5段(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82101170049)、毛卜喇长城1段(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82101170052)、毛卜喇1号敌台(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52101170025)、毛卜喇堡(长城认定编码:620321353102170001)保护修缮项目。请你局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的通知》(文物保发〔2016〕25号)的相关要求,按程序另行报批。如遇突发险情,应及时上报,并做好临时性支护工作。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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