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城资讯>宁夏积极推进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工作

宁夏积极推进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18
作者:王武恒

8月3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长城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8月12日,宁夏文物局组织召开全区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工作会议,对全区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重申了相关要求,长城沿线19个县(市、区)文物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督察采用自治区全面检查、县市自查、案件督办、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对照检查表》,对全区经国家文物局认定长城段落的“四有”基础工作、长城监管与执法常态化机制建立情况、涉及长城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及长城保护政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宁夏文化厅(文物局)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区长城保护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实现长城资源、种类、长度全覆盖;各市县文化(文物)行政部门、执法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及时查处辖区内涉及长城的违法犯罪案件。


宁夏文物局要求,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做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确保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要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按照《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找准短板,查漏补缺,完善各类制度,将长城监管与执法纳入工作视野,形成工作常态;要及时报告,认真整改,督察中发现的长城保护与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报告属地政府与上级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做出处理,就突出问题建立台账,逐项督促整改;要加强宣传,接受监督,以专项督察为契机,切实加强长城保护与普法宣传,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督察、巡查,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