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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抢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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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公布辽宁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抢险工程现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该工程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对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自然、古朴的历史面貌造成了严重影响。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副司长、辽宁绥中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抢险工程调查组组长陆琼介绍,调查组9月22日、23日赴绥中县对锥子山长城大毛山段进行现场调查,详细查看工程业主、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档案、资料,访谈工程参与方代表,并进行论证和综合分析,于9月27日形成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国家文物局2012年4月27日批复同意辽宁省文物局报送工程设计方案,明确工程应以抢险加固为主,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尽可能控制工程实施范围和干预程度,细化各类保护措施具体技术指标及工艺要求,采取科学、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采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妥善保护遗址的历史布局、建筑形制及其自然、古朴的历史面貌。


调查组认为:辽宁省文物局和绥中县文物局、县长城文物管理处对工程设计方案把关不严,未全部落实国家文物局批复文件的有关意见;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力;工程初验中未提出“抹平”做法欠妥、洽商程序不合规、竣工资料不完备、部分资料缺正式图章、竣工图与现场情况不符等问题。施工单位大连市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故宫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市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洽商文件并报备的情况下,实施大范围“三合土铺平夯实”施工,存在施工粗糙、在部分段落三合土中少量添加水泥等问题。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今后,国家文物局既要把好前期立项关,还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要求,大力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探索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保护工程实施的实时跟踪监管,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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