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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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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报请甘肃省政府同意,甘肃省文物局会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甘肃省6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46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至此,甘肃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甘肃省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56处,分布在全省86个县区。为了更好地保障文物安全及其环境风貌完整,依法规范和科学引导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利用的综合效益,甘肃省文物局将划定公布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为一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积极推进。继1999年划定公布莫高窟、麦积山石窟等2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后,2014年12月划定公布了4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2016年9月划定公布了全省3852个编码点段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17年11月划定公布了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随后甘肃省文物局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剩余6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4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为确保划定公布工作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甘肃省文物局建立了与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专家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组织各县区文物部门在征求当地城乡规划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划定意见,经甘肃省文物局审核和专家评审,并充分征求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意见后,形成最终划定意见上报甘肃省政府。此次拟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47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天庆观老子道德经幢、明摹刻黄庭坚云亭宴集诗碑、重建宋范韩二公祠堂记碑因被搬迁至博物馆保存而不需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庄浪梯田属于活态文化景观,边界不够明晰,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导弹卫星发射场旧址和烈士陵园位于军事管理区内,暂不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实际划定公布建设控制地带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465处。

根据甘肃省文物局统一部署,各市州、县区也基本完成了辖区内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工作。目前,兰州、庆阳、武威、金昌、临夏等5市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情况已报甘肃省文物局备案。(杨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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