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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蒙西-晋中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山西段)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7〕1825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蒙西-晋中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山西段)跨越北齐长城荷叶坪段及部分明长城遗存的请示》(晋文物〔2017〕2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蒙西-晋中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山西段)跨越北齐长城及明长城项目。
二、建议在现有方案基础上进行斟酌、优化,尽可能加大线路最低点与长城之间的距离,减弱建设项目对长城风貌的影响。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长城的监测防护工作,严格控制塔基开挖造成的振动和人员、机械对长城本体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施工场地不得占用长城保护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做到场清料净,尽可能恢复原有环境风貌。
四、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应重点从拟建项目与长城保护区划的关系以及拟建项目对长城风貌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应由具有文物影响评估经验的第三方机构独立完成。
五、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方案中涉及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施工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请加强对工程的监管,确保文物及其环境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