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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G312线七墩至瓜州段公路改建工程通过桥湾东长城1段文物保护方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9
作者:
文物保函〔2017〕1481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G312线七墩至瓜州段公路改建工程通过桥湾东长城1段文物保护方案的报告》(甘文局发〔2017〕1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跨越长城的公路桥底部距离文物本体较近,应加大竖向间距,高于长城原有的完整高度,并尽可能增加公路桥跨度,留出必要的文物保护余地与通视空间。
三、应进一步细化施工方案和文物本体保护措施,尽可能保持原有地形地貌,施工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与恢复。
四、施工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涉及考古发掘的,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五、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请加强对工程的监管,确保文物及其环境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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